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和健康水平。根据教育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丽水学院运动委员会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组织全日制学生进行2021-2022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一、测试对象:
(1)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包括2018、2019、2020、2021级以及同学)都需参加本学年测试,以免影响下一学年的评奖评优,所有学生根据安排的时间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因实习、见习、写生、考试等教学安排冲突的情况,需分院教务科与体测中心协商时间补测,如因身体或个人原因不能在安排的时间内测试的同学,则需向分院学生科提交缓测申请,并务必在缓测时间内完成测试。
(2)测试将以学院为单位安排测试,各分院组织各班级在测试时间段内的测试顺序,填写测试安排表及缓测同学登记表。
二、测试步骤
1.请参加测试学生务必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为杜绝替考情况出现,对于未能出示身份证的受试者,体质测试中心有权拒绝其入场测试。
2.室内进行的测试项目有:身高/体重、肺活量、裸眼视力、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室外进行的测试项目有:50米跑、1000米(男)/800米(女)。由于测试仪器原因,所有测试项目务必刷身份证测试。
三、测试时间
1.为有效应对每年一次的省抽测,对大三本科男生引体向上作一次摸底,以便安排针对性训练,对所有大三年级本科男生将于9月18日下午14:00-16:30安排引体向上测试,本次测试数据将作为本学年度的唯一引体向上测试成绩,不再安排补测试,如后面被抽测到则两次引体向上成绩取其高,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此次测试者请及时办理免测手续,不符合免测条件的向分院学生科申请缓测,并在本分院其他同学测试日期内及时补测。
2.其他项目测试以分院为单位,由各分院学生科和教务科沟通合理安排每个班级测试时间,因实习、见习等教学安排冲突的班级,统一由教务科与测试中心沟通,以另行安排测试时间,不接受个人调整测试时间申请,测试日期内因例假等身体原因无法进行测试者由学生科统一登记到缓测登记表,于测试前交于测试中心,并在安排的缓测日期内完成测试。
10月10日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10月13日 |
| 教师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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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10月17日 | 工学院 | 工学院 | 工学院 |
10月20日 |
| 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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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 工学院 | 工学院 | 工学院 |
10月24日 | 民族学院 | 民族学院 | 民族学院 |
10月30日 | 民族学院 | 民族学院 | 民族学院 |
10月31日 | 商学院 | 商学院 | 商学院 |
11月3日 |
| 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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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 商学院 | 商学院 | 商学院 |
11月7日 | 生态学院 | 生态学院 | 生态学院 |
11月10日 |
| 生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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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 生态学院 | 生态学院 | 生态学院 |
11月14日 | 中国青瓷学院 | 中国青瓷学院 | 中国青瓷学院 |
11月20日 | 中国青瓷学院 | 中国青瓷学院 | 中国青瓷学院 |
11月21日 | 医学院 | 医学院 | 医学院 |
11月24日 |
| 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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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 | 医学院 | 医学院 | 医学院 |
11月28日 | 职业技术学院 | 职业技术学院 | 职业技术学院 |
12月4日 | 职业技术学院 | 职业技术学院 | 职业技术学院 |
12月5日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职业技术学院 |
12月11日 |
| 缓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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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
| 缓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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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 | 机动 | ||
12月19日 | 机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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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午和晚上时间只测室内项目,下午时间为室内和室外测试项目;
2.室外测试时间如遇恶劣天气无法正常进行测试时,该部分学生的室外项目测试推迟到补测时间。
3.以上日期安排若与分院有关大型活动冲突,请及时与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联系。
四、测试地点
室内测试地点在丽水学院东区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室外测试地点在西区田径场。
五、测试要求
1、烦请各分院学生科在安排的测试时间段内组织学生以行政班级为单位有序入场测试,并请测试前尽早安排好各班级测试时间,提前通知到各班级,测试前两天提交测试安排表(见附件1)及缓测同学登记表(见附件2)于体质测试中心。
2、请参加测试的同学测试前,务必进行至少2-3周的体能恢复等适应性锻炼。由于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强度,身体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因此,要求学生测试前注意休息,严禁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必要时听从医生的指导和建议,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负责测试的教师,如出现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现场测试工作人员联系。
3、测试时穿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务必做好准备活动,尤其切忌早晨空腹测试,确保测试安全。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同学请申请免测,免测相关事宜见附件3。
4、参加测试同学在排队等候时请保持一定的间隔,测试期间不要聚集,测试结束后请离开测试场地,保持测试场地安全有序。
5、每位同学务必认真规范参加测试,如实反映自己的体质健康水平,如果发现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作弊、违纪等违反相关测试规定的情况,一律按照学生手册中“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6、凡被省抽测抽取到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不及格者,该生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由此导致毕业成绩不合格者,一律按肄业处理。
五、免测申请
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运动时方可参加测试,如有隐瞒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需申请免测:1、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2、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3、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等;4、运动系统疾病:骨折、十字韧带撕裂等。
符合免测条件的学生,有体育课任务的同学请按附件2的要求办理,无体育课的同学请在丽水学院公众号体质测试栏目下的“免测申请”中提交医院盖章的诊断证明。
退伍学生免测申请只需在丽水学院微信公众号提交退伍证照片即可办理。
六、缓测申请
因伤病或其它原因(包括短期外校交流)暂时不能参加2021-2022学年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需经分院学生科确认,统一登记在缓测学生登记表交至测试中心。缓测学生登记表登记过的同学方可准予参加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体质健康补测试。
七、其它
1、测试期间在相关测试点配备免洗消毒液,肺活量测试吹嘴为每生一个,测试前由体育委员到测试中心统一领取,供同学们一次性使用,使用后请投放到固定的垃圾箱。
2、测试结束可登录丽水学院公众号“体质健康测试”栏目(内网),进行体测成绩查询。
3.根据教育部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为每学年一次,我校所有学生的测试均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并计入体育课的30%,评奖评优也只参考本次的测试成绩,并不再举行补测试,对测试成绩不满意者必须在该学期举行的测试中完成补测。第二学期只为有体育课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以总成绩的30%计入体育课总分中。
4.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毕业总评成绩=毕业当年得分×50%+其他学年平均得分×50%,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不得以毕业为由举行清底补考。
5. 室外测试有较高风险,校医院要部署安排值班人员,针对测试过程中常易出现的跌倒擦伤、运动损伤、晕厥、腹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突发状况全面评估,积极准备急救药品、材料和器械,必要时及时与医院等急救部门联系。
6.体质测试成绩由各测试项目按照权重进行综合评定,计算公式为:测试总分=身高体重分数(BMI:体重kg/身高m2)×15%+肺活量分数×15%+50米跑分数×20%+坐位体前屈分数×10%+立定跳远分数×10%+一分钟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分数×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分数×20%。
7.如有关于体质健康测试的任何问题,请联系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丽水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