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行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为促进师范生教学技能培养,做好参加浙江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师资培养的需求,提高师范生的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加强师范生实践应用能力;检验师资培养质量,加强教师基本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为省(国)赛选拔优秀学生。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承办:教师教育学院
三、竞赛方案
(一)参加对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参加院内相关指导师组织的C类比赛,或相关选拔,不需要参加本通知的报名。)
(二)比赛方式:
1.比赛形式:教学视频(13-15 分钟,其中上课不超过 10 分钟,说课不超过 5 分钟)、教学设计及课件(学前组不要求制作课件) 。
2.作品格式要求:
(1)格式为Flv格式,采用H.264编码;
(2)分辨率为1280*720;
(3)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
3.比赛内容:按报名类(组)别,自行选择相关教材内容(教材出版社不限)。
4.评分方式: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相关指导师评分。
5.评分标准:
(1)学前组:教学视频*70%(上课 50%,说课 20%)+教学设计*30%
(2)其它组:教学视频*60%(上课 45%,说课 15%)+教学设计*25%+PPT*15%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6.比赛结果及推荐省赛名单: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竞赛组别:
组别:中学语文组、中学数学组、英语组、综合一组(历史、思想政治、历史与社会、心理、地理五个学科)、综合二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信息技术)、综合三组(音乐、体育和美术)、职教组(机械类、电子信息类、旅游服务类、财会类)、小学组(语文、数学)和学前组等 9 组。
四、比赛时间
1.初赛:9月5日24:00前上交参赛视频。(请将相关比赛材料打包,以“拟参赛组加参赛选手名字+电话号码”命名(如:小学语文+张三+123456789)发送邮箱250857116@qq.com)
2.决赛: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通知
2.初赛评分标准
3.决赛评分标准
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关于举行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