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以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教体艺〔20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数据上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 除本条第2至5项另有规定外,其他在校生均须参加本学期全部项目测试。
2. 专升本学生按下列规定执行:2026级只需完成本科第一学年测试;2025级已有本科第一学年有效成绩的不重复参加,成绩缺失者参加补测。
3. 五年制(医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康复学)专业学生,按学校规定选择第1、2、3、4学年或第1、2、3、5学年完成四个测试学年。
4. 普通2023级本科学生原则上无须测试,其第四学年成绩由大三第一学期的身高、体重、肺活量与大三第二学期素质五项自动组成;上一学年测试数据缺失者,本学期内完成缺失项目补测。
5. 研究生、留学生、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以及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不纳入本次集中测试安排。
二、测试项目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项目包括: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男女各7项指标。
三、测试地点
1. 室内项目:丽水学院崇学楼一楼AI+体测中心。
2. 室外项目:东、西区田径场。
3. 松阳校区专升本学生采用手工测试,由松阳校区统一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测试数据汇总报送至测试中心。
四、测试日期与学院安排
本次测试取消无期限自主预约,改为“年级—学院—日期”固定安排。目前系统统计2024级本部应测约3922人、2025级本部应测约3429人;2026级名单尚未导入,暂按2025级应测规模(4556人)预排。2026级正式名单导入后,只调整学院内班级的测试时段,原则上不调整学院测试日期;如因见习、实习、写生等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须由相关学院教务科出具书面申请。
各学院体质健康测试安排表
测试日期 | 年级 | 学院 | 计划人数 | 女生及特殊情况延期安排 |
10月10日(周六) | 2024级 | 教师教育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876 | 10月24日起开放延期 |
10月11日(周日) | 2024级 | 工学院、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人文学院 | 1038 | 10月25日起开放延期 |
10月17日(周六) | 2024级 | 医学院、中国青瓷学院 | 991 | 10月31日起开放延期 |
10月18日(周日) | 2024级 | 人工智能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商学院(华侨学院) | 1017 | 11月1日起开放延期 |
10月24日(周六) | 2025级 | 工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854 | 11月7日起开放延期 |
10月25日(周日) | 2025级 | 医学院、人文学院 | 820 | 11月8日起开放延期 |
10月31日(周六) | 2025级 | 人工智能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 | 860 | 11月14日起开放延期 |
11月1日(周日) | 2025级 | 教师教育学院、商学院(华侨学院)、中国青瓷学院 | 895 | 11月15日起开放延期 |
11月7日(周六) | 2026级 | 工学院、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 | 预计1118 | 11月21日起开放延期 |
11月8日(周日) | 2026级 | 教师教育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预计1002 | 11月22日起开放延期 |
11月14日(周六) | 2026级 | 医学院、人文学院 | 预计905 | 11月28日起开放延期 |
11月15日(周日) | 2026级 | 人工智能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预计869 | 11月29日起开放延期 |
11月21日(周六) | 2026级 | 商学院(华侨学院)、中国青瓷学院、工程师学院 | 预计662 | 12月5—6日开放延期 |
常规测试最迟于第13教学周结束前完成。11月22日、11月28—29日、12月5—6日用于女生生理期延期、雨天顺延、课程冲突和特殊学籍学生的测试。各学院不得将上述延期时段作为普通学生的常规测试时间;因常规测试大面积无故缺测导致延期时段无法完成测试的,测试中心有权按无故缺测处理,该学年测试成绩按0分计。
第一次集中补测:12月12—13日;第二次集中补测:12月19—20日。两次集中补测结束后,本学期不再安排集中测试,也不再受理免测申请。
五、每日测试时段
1. 室内项目开放时间:周六、周日9:00—12:00、13:30—17:00、18:30—20:30;以及该周末之后一周的工作日晚上18:30—20:30。
2. 室外项目开放时间:测试日13:30—17:00。
3. 各学院体育部须于9月25日前将本院各班级测试时间表(样表见附件)经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测试中心,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丁震一老师;学生须按学院安排的测试日期和具体时段参加测试。同一学院人数较多时,分上午、下午或东、西田径场批次进行,不得跨学院、跨日期自行更换测试时间。
4. 各批次女生均保留不少于两周的延期窗口。因生理期无法完成有关项目的,已完成项目成绩继续有效,只需补测未完成项目。
5. 因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测试无法进行的,50米、800米、1000米等室外项目统一顺延至11月22日及后续延期时段(见第四条),室内项目不做调整。
六、测试注册与流程
1. 学生须提前下载并正确注册“运动世界校园”APP,学号、班级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学号信息有误的老生,须于9月25日前到测试中心105室修改。降级、退伍复学学生注册时,入学年份按当前跟班年级填写。
2. 学生须至少在测试前3天上传本人正面人脸照片,照片背景单一、光线充足。测试当天上传的照片通常无法同步至测试设备。
3. 本部测试采用人脸识别,测试时无需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未能通过人脸识别的学生,不予安排当场测试,待查明原因后另行安排。松阳校区学生随体育课由任课教师完成测试,并按测试成绩录入表要求录入、汇总后报送至测试中心。
4. 测试完成后,学生须在平台核对测试项目是否齐全;对成绩有异议的,应自测试结束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核申请。
七、测试安全要求
1. 测试前至少进行2—3周适应性锻炼,合理安排睡眠和饮食。严禁在熬夜、感冒、发热、空腹、宿醉等身体不适状态下参加中高强度测试;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循环系统等慢性疾病的学生不得隐瞒病情,应及时办理免测申请。
2. 测试前必须充分热身,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测试过程中出现胸闷、眩晕、呼吸困难、恶心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3. 测试期间如遇突发情况,可联系校医务室(电话:2271120),必要时拨打120。校医务室在集中测试时段安排值班人员,并做好AED和急救物资保障。
4. 所有测试场所均安装监控设备。冒名顶替、作弊、扰乱测试秩序或故意损毁设备等行为,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相关规定处理。
5. 测试期间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测试结束后及时离场。肺活量测试使用一次性吹嘴,用后投入指定垃圾箱。
6. 每项测试原则上最多给予三次测试机会;确因设备故障需增加测试次数的,请第一时间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并按手工测试流程登记。
八、免测申请
1. 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循环系统、运动系统等疾病,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情形的学生,应申请免测,不得隐瞒身体状况参加测试。
2. 学生通过钉钉OA审批中心—教师教育学院板块,在“学生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事项中提交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检查证明材料。
3. 校医审核通过并流转至测试中心后,学生须保存审批通过的截图,以备查验。平台识别姓名、学号和申请时间后,由测试中心完成最终确认并登记。
4. 免测通过后,该学期测试成绩按60分登记,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认定。
5. 本学期免测申请和平台登记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仅提交OA审批而未完成测试中心确认的,不视为免测登记完成。
九、体育保健课申请
1. 因身体残疾或疾病长期无法参加剧烈运动和大学体育常规课程的学生,可申请体育保健课。获批进入保健班学习的学生同步获得体质测试免测资格,完成课程并考核合格后,体育成绩按60分记载。
2. 开学后三周内,学生从教师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体育保健课申请表,经辅导员审核签字、所在学院盖章后,携带病历、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医务室审核。
3. 学生将校医务室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原件1份交保健课任课教师,复印件1份自行留存备查;任课教师统一报体育系排课,并将学生名单报测试中心录入免测系统。
4. 上一学年已成功申请保健班的学生,本学期携带申请表复印件到任课教师处登记备案,无需重复办理审批手续。
十、交流、休学及特殊学籍学生
1. 省内外交流学生应在交流学校完成测试,并于12月20日前提交加盖交流学校公章的测试成绩证明,由测试中心补录。证明应包含姓名、学号、测试学年、各项目实测数据和总分。
2. 经学校批准出国(境)交流且无法完成测试的学生,由相关部门提供正式名单或由学生上传交流证明,该学年测试成绩按85分登记。
3. 降级、休学后复学的学生,按复学后的年级参加测试,降级前已产生的测试数据相应作废;转专业学生按当前学院和专业安排。
4. 学号注册错误或重新注册的学生,应先使用正确学号完成注册,由测试中心将原有效成绩迁移至正确账号。
5. 松阳校区专升本学生按统一标准实行手工测试,测试数据须于12月6日前完成导入和第一次复核。
十一、成绩管理与认定
1. 学年总分满分120分,其中标准分100分、附加分20分。各项指标权重为:体重指数(BMI)15%、肺活量15%、50米跑20%、坐位体前屈10%、立定跳远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
2.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同一项目存在多次有效测试成绩时,取最好成绩。
3. 正常学生学年总分达到80分,方可满足学校评奖评优体测要求;免测学生按规定仍可参加评奖评优。
4. 毕业体测成绩按最后一个有效测试学年成绩占50%、此前有效学年平均成绩占50%核算,达到50分为合格。
5. 无故不参加测试的,该学年成绩按0分计,并计入毕业成绩核算。
6. 本次测试成绩按现行规定计入体育课程成绩的30%,同时作为本学年评奖评优体质健康指标的依据。
十二、学院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在测试前完成学生名单、年级、专业、班级、学籍状态和人脸注册情况核对,并将具体日期通知到每名学生。
2. 各学院应在本院测试日前14天发布测试提醒,前7天检查学生人脸注册情况,前2天再次通知班级具体测试时段。
3.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免测、保健班、交流、休学复学、学号异常和缺项学生的核查。
4. 每个测试日结束后两日内处理未测、缺项和异常名单,不得将两轮补测作为普通学生常规测试时间。
十三、其他事项
体测相关事项的咨询请联系各学院体育部,或统一通过学校体育工作钉钉群反映,测试中心将集中解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通知由丽水学院教务处、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丽水学院教务处
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