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校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全面提升学生自我保健能力与体质健康水平,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及教育部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关于测试与数据上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2025-2026 学年丽水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丽水学院全体在校生(研究生、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继续教育各专业学生除外),涵盖全日制本科学生与高职学生。
二、测试内容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三个维度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展开综合评定,男、女生各涉及 7 项指标,具体如下:
身体形态:体重指数(需测量身高、体重)
身体机能:肺活量
身体素质: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仅限男生)/1分钟仰卧起坐(仅限女生)、1000米跑(仅限男生)/800米跑(仅限女生)
三、测试地点
室内项目:体重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仅限男生)的测试,统一安排在丽水学院学前教育大楼一楼 AI + 体测中心。
室外项目:10、12月份,50米跑放在西区田径场、800米/1000 米跑在东区田径场进行,11月份,50 米跑放在东区田径场、800米/1000米跑在西区田径场进行。
四、测试时间与安排
(一)室内项目
室内项目(体重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仅限男生))测试自10月11日起启动。为避免现场拥挤,学生需提前预约,若预约的测试时间与个人行程冲突,可在测试开始前1天取消预约,每人仅有2次取消预约的机会,请谨慎使用。预约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运动世界学生使用手册》。
(二)室外项目
室外项目(50米跑、1000米跑(仅限男生)、800 米跑(仅限女生))测试自10月11日起,每周六、周日下午 14:30-16:30 开展,无需预约。学生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主选择合适的测试日期与时间,排队参与测试,但务必在12月14日前完成所有室外项目测试。为减少测试拥堵,建议尽早完成室外项目测试;同一项目多次测试的,将取最优成绩录入测试系统。
为确保终点摄像头能准确捕捉测试画面,参与室外项目测试时,严禁佩戴口罩、帽子、围巾、墨镜;同时,在距离终点30米范围内,需尽可能抬头面向摄像头。
五、测试要求
1.所有学生须在10月9日前下载 “运动世界” APP,完整并正确填写注册个人信息,上传个人头像,头像务必素颜清晰,头发不得遮挡眉毛,注册流程详见附件《运动世界学生使用手册》。
2.为方便学生自主练习、提升头像在测试中的识别度,西区田径场北看台下的立定跳远测试仪仅用于学生练习,练习成绩不计入正式测试系统;年度正式测试须前往室内测试中心进行。
3.测试前,学生需进行至少2-3周的体能恢复性适应锻炼,期间注意规律作息、保证休息;严禁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前1天醉酒等身体不适状态下,参与中高强度体育锻炼及体质测试,必要时需遵循医生的指导建议。测试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尤其避免早晨空腹参加测试;测试时需穿着运动服与运动鞋,保障测试安全。
4.测试期间,测试周围不可多人围观,否则测试仪将无法工作,50米测试时,除内圈第一第二跑道外,其他跑道不得有人员进入,800米/1000米测试时,终点前30米范围内所有跑道不得有他人进入。
5.测试过程中,若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测试,并第一时间告知负责测试的教师;若发生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及时与现场测试工作人员联系,或拨打学校医务室电话2271120,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拨打 120 急救电话。
6.为防范测试期间意外事故发生,校医务室需在测试时段内安排专职人员值班,针对测试中可能出现的跌倒擦伤、运动损伤、晕厥、腹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突发状况,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备齐急救药品、材料与器械;必要时及时与医院等急救部门对接,特殊情况下需科学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开展现场急救。
7.所有参与测试的学生,须先完成 “运动世界” APP的个人信息注册与头像上传;对于未能被测试仪成功识别的学生,体质测试中心将予以拒测并劝返。
8.所有测试场所均安装监控设备,学生需自觉规范自身言行;若存在故意损毁测试设备、扰乱测试秩序、试图作弊等行为,测试中心将依据《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9.参与测试的学生需服从测试人员的引导与安排,等候排队时保持安静、不喧哗吵闹,测试期间避免人员聚集,测试结束后及时离开测试场地。肺活量测试点将提供一次性吹嘴,使用完毕后请投入指定垃圾箱,共同维护测试场地的安全、清洁与有序。
六、免测与保健班
(一)免测认定
学生需确认自身身体状况适宜运动后,方可参与体质测试;若患有以下疾病,需申请免测:
1.呼吸系统疾病:如气管炎、哮喘、肺病等;
2.心脑血管疾病:如心律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
3.循环系统疾病:如糖尿病、肠胃炎等;
4.运动系统疾病:如关节或肌肉存在炎症、出现严重损伤等。
(二)免测申请流程
符合免测条件的学生,需在钉钉 OA 审批中心 “教师教育学院” 板块下的 “学生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审批项中,提交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检查证明材料;审批通过后,先自行截图保留审批通过页面,待新系统完善后上传至 “运动世界” APP 的免测申请入口。
若学生隐瞒不适宜参与测试的身体状况,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本学期免测申请截止日期为 12 月 28 日。
(三)保健班申请流程
因身体残疾或长期患有疾病,导致无法参与剧烈运动、无法正常完成大学体育课程学习的学生,需持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复印件(证明内容需尽可能详细),或残疾证及复印件,经校医务室审核认定后,方可申请加入保健班;进入保健班学习的学生,将同步获得体质测试免测资格。
申请保健班的学生,完成体育保健课程学习且考核合格后,该课程成绩统一按 60 分记载。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开学后3周内,登录教师教育学院官网 “下载专区”,下载《体育保健课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2.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交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盖章;
3.携带病历、医院诊断证明(或残疾证)、填写完整并盖章的申请表,到校医务室进行审核,医务室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4.将盖章后的申请表原件及3份复印件提交给体育保健课任课老师;任课老师收齐所有材料后,交由体育系,由体育系将学生学号录入 “体育保健” 课程排课系统;申请表复印件由学生本人留存1份;
5.由任课老师统一将保健班学生名单上报至体质测试中心,再由测试中心将学生免测信息录入体质测试系统;
6.若学生下学期仍需修读体育保健课程、申请体质测试免测,需在下一学期开学后3周内,携带上一学期留存的申请表复印件,到任课老师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七、交流生测试管理办法
1.赴国内外其他学校交流的学生,须在交流学校完成体质测试,并于12月28日前将加盖交流学校公章的测试数据证明提交至我校体质测试中心,由测试中心录入系统;
2.若交流学校无法组织体质测试,学生需提交交流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3.赴国外交流且交流学校无体质测试要求的学生,由国际交流中心统一提供学生名单,其体质测试成绩按 “良好” 等级计入学年总分。
八、成绩管理与认定
(一)成绩构成与等级评定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 120 分:
标准分:满分为100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对应权重的乘积之和计算得出;单项指标得分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定。各指标权重如下:
测试指标 | 权重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50 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 | 20% |
附加分:满分为 20 分,根据学生实测成绩确定,仅对成绩超过 100 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其中,男生加分指标为引体向上、1000 米跑,女生加分指标为 1 分钟仰卧起坐、800 米跑,每个加分指标最高可加 10 分;附加分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分指标评分表评定,直接计入学年总分。
学年总分等级划分:
优秀:90.0 分及以上;
良好:80.0-89.9 分;
及格:60.0-79.9 分;
不及格:59.9 分及以下。
(二)成绩认定规则
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毕业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准予毕业:
毕业成绩达到 50 分及以上;
第一至第三学年中,至少有两学年的《标准》测试学年总分达到及格及以上;或第四学年《标准》测试学年总分达到及格及以上。
若未满足上述条件,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待下一学年补测达到要求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年总分达到 “良好” 及以上等级,方可参与学校评优与评奖活动。
2.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经审核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仍可参与评优与评奖;毕业时,其体质测试成绩需注明 “免测”。
3.学生无故不参与体质健康测试的,该学年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在核算毕业成绩时,该学年成绩仍按零分计入。
(三)成绩管理细则
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该登记卡存入个人档案。
2.学生毕业成绩与等级评定规则: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 50%,与其他学年总分的平均得分的 50% 之和,即为毕业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毕业年级体测成绩 = 大四年级体测成绩 ×50% +(大一年级体测成绩 + 大二年级体测成绩 + 大三年级体测成绩)÷3×50%
其他学制学生的毕业成绩计算,参照上述公式类推。
3.本次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将按 30% 的权重计入本学期体育课成绩,同时作为学生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4.第二学期仅为有体育课的学生安排身体素质能力测试,该测试成绩按 30% 的权重计入第二学期体育课总分;不再为第一学期未完成体质测试的学生安排补测,也不再受理第一学期免测申请的补审核。
5.测试结束后,学生可登录 “运动世界” APP 查询个人体质测试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需在测试结束后 1 周内向体质测试中心反馈。
九、其他事宜
由于新旧系统更迭,以前数据后期会慢慢导入,导入完成前仍可以在旧系统上查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丽水学院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对本方案拥有最终解释权。
丽水学院教务处
丽水学院大学体育部体测测试中心
2025 年 09 月 22 日
附件:运动世界学生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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