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树立理性消费观念,2月21日下午,我校团委联合团市委、市司法局、浙江大猷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在学校图书馆九楼报告厅开展2025年春季丽水市“开学法治第一课”暨“三禁三防三自”专题教育讲座。
本次活动由丽水市亲青帮公益律师、浙江大猷律师事务所郑旭超律师担任主讲。郑律师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展开讲解,深入阐述了该法律作为消费者守护者的重要作用,详细解读了消费者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通过结合自身执业经历中的典型案例,郑律师生动剖析了消费者心理特征与维权要点。讲座最后,郑律师重点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十五大亮点,并为在场学生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指导。
此次“消费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顺利开展,是我校积极践行法治教育、切实维护学生权益的生动实践。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们不仅加深了对消费安全知识的理解,更增强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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