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23〕22号)已于2023年5月发布实施,该办法适用于2023年及之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2022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继续适用《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7〕65号)。根据该办法规定,现就2024年9月份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原则
1.实行适度调控
遵循教育规律,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结合优化专业结构的需要,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实行适度调控。
2.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等,均在校园网上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3.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本次转专业工作只面向2022年及之前入学的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注意自己的修读年限,四年制本科修读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修读年限为4-7年),中本一体化、定向委培等特殊类型招收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跨类不能转专业(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新生分普通类、音、体、美、摄制等类别,其他省份新生分文科、理科、音、体、美等类别;各类别老生只能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音乐类、体育类、摄制类、编导类均只有一个专业,不能申请转专业);已经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满足转入专业在该省当年的选考科目要求,申请转入2024年新招生专业的需要符合2024年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4.申请本次转专业的学生须降入2024级相应专业学习,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中,退伍军人优先。“三位一体”招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须提供学业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0%的证明,退伍军人须提供入伍及退役证明,证明材料于9月14日17:00前交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2室)。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1至4个专业志愿。审批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处理。
6.申请转入英语或英语(师范)专业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专业有身体条件要求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见附件)(色弱或色盲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医学类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生态学院所有专业(生物制药专业色弱学生可以申请),有口吃或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情况的学生建议不要申请转入师范类专业,左手习惯学生建议不要申请转入口腔医学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1.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在钉钉上填写《丽水学院2024年9月份转专业申请表》,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6日14:00。填写方式为:打开钉钉→选择“丽水学院工作台”→选择掌上办事(审批)中的“OA审批”→点击其他事项中的“丽水学院2024年9月份转专业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也可以用钉钉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
2.请勿重复申请,同一位学生有多个申请的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
3.经学校研究审批后,于9月18日在校园网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4.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9月18日下午17:00前到转入学院的教务科报到。接收的二级学院负责转入学生的选课指导等工作,并帮助其办理有关手续。
5.各二级学院在9月19日上午10:00前,将新的班级名单,以电子稿的形式报教务处教务科。9月19日教务处教务科完成教务系统内新生名单调整。
6.9月20日,转专业学生进行课程调整,9月23日开始按调整后新课表上课。
丽水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