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专业设置相关工作。经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议,报第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我校拟增设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个新专业,撤销科学教育、农村区域发展2个专业。现予以公示,专业信息见下表:
拟增设本科专业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授予门类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四年 | 工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拟撤销本科专业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授予门类 |
040102 | 科学教育 | 四年 | 教育学 |
120302 | 农村区域发展 | 四年 | 管理学 |
该公示从2024年8月2日至8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慎玲
联系电话:0578-227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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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