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学生会创建部门:发布时间:2019-03-18浏览次数:1232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树立广大教师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我校学生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要求,按照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丽水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二、评审小组

设立学生评审小组,负责对评选活动的监督、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等。

组长:江梦莹(校学生会主席)

组员:校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学生委员会委员

三、评选名额

丽水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名额10名,提名奖5名。各二级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包括二级学院教学一线教师、辅导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创新进取,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深受广大学生喜爱;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含3年),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

3. 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水平高、教学评价好,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喜爱;

(3)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第一线,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评选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3月14日—3月17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校学生会的统一安排,召集本学院各班班长召开专题布置会议,明确评选办法、流程及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结果公平公正。同时通过制作展板或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活动前期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引导。

(二)二级学院初选推荐(3月18日-3月29日)

1.各班组织召开班会,全班同学民主投票,各班参加投票人数超过本班人数3/4方可进行投票,否则无效。各班级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的1.5倍(四舍五入)人数进行推选,候选名单由二级学院学生会提供(包括二级学院一线教师、辅导员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2.投票采取当众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评选过程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评选结束后由班长汇总,填写《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班级汇总表》(附件2),连同选票上交至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3.各学院学生会做好汇总统计,根据得票率进行排名,在征求所在学院团委、党委意见后,确定拟推荐人员,于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所在学院学生会填写《丽水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二级学院学生会汇总表》(附件3),并组织填写《丽水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候选人评选表》(附件4),经所在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后于3月29日前将纸质稿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425,同时将评选表、个人照片(2寸照1张、生活照2张)电子稿发送至1005379567@qq.com。

注:每位老师得票率=(2015级得票数/2015级投票总数+2016级得票数/2016级投票总数+2017级得票数/2017级投票总数+2018级得票数/2018级投票总数)/4

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学院实际另行确定计算方法,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如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教师得票率相同,则根据各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征求所在学院党组织意见后确定名次。

(三)评审小组审议(3月30日-4月1日)

学生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评议后产生“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正式候选人。

(四)候选人公示阶段(4月2日-4月4日)

在校团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学生会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主要事迹,征求意见。

(五)全校学生投票评选阶段(4月8日—4月21日)

全校师生对候选人进行线上线下投票。其中线下投票通过学生代表集中投票和定点投票两种方式进行,线上通过校学生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下、线上投票分别占比60%和40%。最终得票结果经评审小组审核后确定1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5名候选人获提名奖。

(六)公布评选结果(4月22日-4月24日)

根据得票情况,公布10位丽水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5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提名奖名单,并于校网进行公示。

(七)总结表彰

通过校园网、校报、微信平台以及宣传橱窗对“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获奖者先进事迹进行展出,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向校内外广泛宣传。根据安排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认真研读评选通知,及时做好布置安排,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氛围。

2.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进行。

3.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校学生会反映。

监督电话:0571-2271185

联系人:王萱17369792967


附件.docx

1.丽水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个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 丽水学院首届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班级汇总表

3.丽水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二级学院学生会汇总表

4.丽水学院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候选人评选表

校学生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