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为切实解决师生校园交通出行需求,扎实推进绿色校园建设,优化校园交通秩序,提升校园服务保障水平,经过前期筹备、车辆调试及站点布置等工作,由丽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的校园公共自行车已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为规范校园公共自行车的管理,学校已于2026年3月24日发布了《丽水学院校园公共自行车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投入使用时间
自2026年5月6日起,校园公共自行车正式提供给全体师生员工免费使用。
二、严格规范使用
1.全体师生员工使用车辆时,须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到依规使用、规范停放、文明骑行,主动爱护车辆及配套设施。
2.自行车仅限在校园内使用,严禁骑行出校,擅自骑行出校的,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骑行人承担,发生自行车丢失或故意损坏自行车的,照价赔偿。
3.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教学楼(宿舍楼)出入口等重要通道。
4.自行车禁止骑入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等室内区域及台阶、坡道等区域。
5.严禁不会骑行的师生骑行,使用者自行承担骑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三、加强宣传教育,共同保护好学校资产
各部门、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将规范校园公共自行车的使用作为检验和提升师生品德素养的一项重要标尺,将管理使用规则、安全注意事项及违规后果告知每一位师生员工,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同时,加强相互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做好提醒,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共同保护好学校资产,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与安全秩序。
四、严肃违规行为的处理
安全保卫部将协同教师工作部、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团委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骑行、乱停乱放等行为,依据《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故意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请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爱护学校公共资源,依规骑行、文明骑行、规范停放,携手打造绿色、有序、便捷、安全的校园环境。
附件:《丽水学院校园公共自行车使用管理办法》
丽水学院安全保卫部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