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校2024年所取得的办学成效,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学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能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办学职能,2024年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有开创性的大事。
二、参评条件
2024年学校发生的事件,必须客观真实。事件需具有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力,对推动学校发展有着突出贡献,或具有开创性,对今后学校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三、参评办法和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征集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将本单位推荐事件条目进行汇总,单位所推荐的大事不超过3条。
2.初选。宣传部将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大事进行汇总,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初选出20件候选大事,并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意见。
3.公开投票。宣传部将20件候选大事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投票情况将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依据。
4.学校审定。学校根据投票情况、媒体影响力、师生关注度等确定十件大事,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及时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掘2024年有影响力的大事。
2.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各二级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对推荐参评的大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报事件的真实性和质量。
3.积极上报,按时完成。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在线推荐,理由表述言简意赅(可参考往年)。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丽水学院2024年度“十件大事”推荐表单(扫一扫即可填写)
参考链接: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