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景观园命名征集的通知

作者:创建部门: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50

丽水学院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是丽水唯一的地方本科高校,是努力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7年,现校址为两校合一。

今年是学校办学117周年暨升本20周年,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文化底蕴,全面推进文化校园建设,学校在现有景观和未来规划的基础上,计划打造八园十景(“十景”初步选出,见下图,如还有其他美景也可一并建议),现已将“八园”大致区域划出,除已有梅园(3号)、樱才园(5号)、静园(6号)外,其他园名均待确定。现特向广大师生与校友征集景观园名称,同时也可建议园内的景观建设(园内景观须融入地方文化特色的元素),请广大师生、校友积极建言献策。另根据学校专业发展,未来学校还将新建第九个景观园——百草园。


一、命名对象

1、2、4、7、8号园,具体位置见平面图标注。

二、命名要求

(一)主题定位

以弘扬“爱国爱校、唯实唯先、自立自强”的丽院精神为核心。

(二)核心价值

体现阐释校训“明德笃行”和校风“乐山乐水 至善至美”。

(三)文化内涵

名字需品味高雅,蕴含丰富,既能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又突出时代性,同时契合学校的办学特点和文化传承。

(四)注重名字传播性

无歧义,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推广宣传。

(五)使用规范汉字

短小精悍,字数2-3字,不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词。

三、奖品

凡是园名征集被选用的参与者,将获赠一份丽水学院精美的文创产品。

四、征集时间与投稿方式

征集名字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请于2024年5月7日前将附件1《学校景观园命名征集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46475585@qq.com


附件:校园景观园命名征集表.docx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