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停车收费)系统的通告

作者:陆琪玮创建部门:保卫处发布时间:2023-03-31浏览次数:1648

为进一步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改善校园公共环境和服务质量,提高我校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按照《丽水学院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将于2023年4月11日起正式实施交通智能化管理(停车收费)系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采用视频流自动识别技术分类管理。根据车辆牌照自动识别,道闸自动起降。

2.经前期试运行和调试,学校教职员工等申办审批通过的车辆,进出校园免收泊位费,社会车辆(未办理授权的车辆)将按临时车辆进行计时收费。

3.校园泊位费收费标准为:3元/小时,停车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36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费。大型车(黄牌)按规定标准2倍计收。

4.详细内容参照《丽水学院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请进入我校校园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速慢行,主动避让,按规停放,禁止鸣号。

特此通告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