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创建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9-12-10浏览次数:1448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校2019“特色办学、创新兴校”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干事创业精神,为学校未来改革发展凝聚人心、汇聚能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9年,我校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的办学职能,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有开创性的大事。

二、参评条件

2019年校内发生的事件,必须客观真实。事件需具有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力,对推动学校发展有着突出贡献;或具有开创性,对今后学校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三、参评办法和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征集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将本单位推荐事件条目进行汇总,单位所推荐的大事不超过3条。

2.初选。宣传部将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大事进行汇总,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初选出20件候选大事,并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意见。

3.公开投票。宣传部将20件候选大事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投票情况将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依据。

4.学校审定。学校根据投票情况、媒体影响力、师生关注度等确定十件大事,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及时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掘2019年有影响力的大事。

2.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各二级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对推荐参评的大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报事件的真实性和质量。

3.积极上报,按时完成。认真填写《丽水学院2019年十件大事推荐表》,推荐理由表述言简意赅。推荐表电子版请于202013日前发送至陈池OA

联系人:陈池,联系电话:2271075


附件:丽水学院2019年十件大事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91210


近三年十件大事链接:

2018http://www.lsu.edu.cn/2019/0122/c106a269786/page.htm

2017http://www.lsu.edu.cn/2018/0119/c106a253698/page.htm

2016http://www.lsu.edu.cn/2017/0114/c181a21011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