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根据《浙江通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编写组在省方志办召开了《浙江通志·少数民族志》(下称《少数民族志》)复审会。《浙江通志》副总编王卫东、副总纂倪集华,《少数民族志》主编莫幸福,原浙江省民宗委副主任李绍瑛,浙江师范大学教授王逍,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白效咏,浙江省人民出版社编审汪芳,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马杭清,杭州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办公室主任陈江明和我校教授吕立汉等参加了评审会,《少数民族志》执行主编施强作了复审稿编纂说明。
评审组经过一整天的认真评审,认为《少数民族志》复审稿全面汲取初审专家意见,对章节目结构上作的调整科学合理,政治指导思想正确,记述全面、客观、系统,从历史变迁的视角深度把握了浙江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全貌,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发生的巨大变化,富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同时,《少数民族志》复审稿资料翔实全面,体例基本规范符合方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的要求,语体符合要求,分类合理,逻辑比较清晰,对资料的运用、分析非常好,是一部学术水准高的志稿。同意《少数民族志》通过复审。
评审组要求《少数民族志》编辑部要汲取评审专家意见建议,对志书在政治和政策、体例编排、内容史实、表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充实与完善,争取编修一部精品佳志。
据悉,《浙江通志》是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浙江的重大文化工程,我校于2015年3月承担了《少数民族志》与《浙江省民族乡镇志》编纂任务。
浙江省方志办相关责任编辑及《少数民族志》全体编纂部成员参加了本次复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