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效大赛校园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创建部门: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129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树立科学精神、培养科学态度,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动适应我省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趋势,不断培养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型学校,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大学生联合会于近期发布了《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七届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效竞赛的通知》和《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七届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效竞赛的补充通知》。丽学院办【2019】20号文件将该项竞赛列为省A类项目,由丽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并取得好成绩,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并制定了相关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挑战成就人生

二、参赛对象

我校2019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高职高专在校学生。

三、竞赛类别和内容

1.产品创意设计竞赛。产品创意设计注重产品的功能优化以及外观创新。具体分为产品设计、外观设计以及服务创意设计三类。

2.生产工艺革新和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生产工艺革新侧重于具有理工专业技术背景的项目,具体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四类;工作流程优化组作品包括财经商贸类、交通运输类、邮电通信类、流通贸易类、餐饮类、房地产类、社会服务类、金融保险类、文化艺术事业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领域。

3.社会调研论文竞赛。以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为重点,结合日常调研和专业调研,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提出理性建议和独特见解,内容可涵盖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论文内容原创,不得抄袭,字数在3000字以上10000字以内。

四、参赛方式

竞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形式参赛的,参赛者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下。可以跨校组队参赛(团队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每个参赛作品指导教师配备最多不超过3名。

五、实施步骤

1.参赛报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部署,6月12日前将参赛作品及申报书(合并装订,一式三份)上交至丽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石湖书院16-230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517510104@qq.com

2.校赛阶段(6月中旬)。学校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委员按照竞赛类别进行评审,并推荐至省级决赛。

3.省赛作品报送阶段(6月下旬)。

4.总结表彰阶段(10月)。做好此次比赛的总结表彰工作。

六、有关事项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截至2019年6月1日两年以内由学生自主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作品名称外,需注明作品的负责人一名。个人、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组别。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术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3.参赛作品不得舞弊、抄袭、作假,不得将教师课题或其他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

七、表彰与奖励

1.分类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2.获得一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称号。

3.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浙江省第七届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

八、组织联系

1.项目负责人:吴庆红 联系电话:558601

2.报名联系人:孙小晨 联系电话:658603

九、附件

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七届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效大赛丽水学院选拔赛的通知.doc

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七届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效竞赛的补充通知.pdf

浙江省第七届职业院校“挑战杯”创新创效竞赛项目申报书、竞赛作品汇总表、参赛承试书.doc

丽水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