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和2018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创建部门:校团委发布时间:2019-04-11浏览次数:896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09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和2018年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本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对象及其相关工作作如下具体要求:

1.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人需为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且在毕业之前能完成结题任务。

2.此前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3.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以团队形式的,其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

4.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5.项目指导教师为1-2人

6.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

7.2019年我校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0项,合计60项。

三、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象及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结题验收范围:2017年立项后申请延期和2018年立项的国创项目

3.中期检查内容:指导老师信息、研究成果等相关统计表

4.结题验收内容: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论文或专利),若成果为实物,还须附文字说明和照片。

四、材料报送

1.2019申报:各二级学院发动在校学生积极申报,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1)及信息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统一A3中缝装订,导师意见由相关领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填写推荐意见,创业类项目的指导教师意见由指导教师填写,专家组意见由学校填写,二级学院负责人意见由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

2.中期检查填写相关统计表汇总(附件5-12),中期检查材料仅需电子稿;

3.结题验收:结题报告书(附件3)和相关成果材料

4.2019年的国创申报2017-2018年的结题验收材料截止5月5日,2018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截止4月26日,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2638265475@qq.com,申报书和结题验收材料同时上交纸质稿1份送至9-115办公室。联系人:胡月芬,联系电话:2271289。

  

附件.rar

 

共青团丽水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