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部门:发布时间:2018-04-03浏览次数:2273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确保我校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禁在校教职员工组织、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类型的“三位一体”招生考试的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415日,教6(清远楼)将用作面试试场,教7B一楼将用作家长休息室;考试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试用教学楼;各二级单位不要安排与考试有冲突的活动。

三、414-15日,请全校中层以上干部、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其他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不要离开市区,以便参与三位一体招生相关工作,没有特殊理由一律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的,须书面请假,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除团委负责的服务工作之外,考生“一对一”服务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民族学院和生态学院分别承担。

五、414日和15日两天为我校校园开放日,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考生及家长座谈会、招生宣传展示、咨询接待等工作,充分展示我校良好的校容校貌与办学成果。

六、届时来校的车辆较多,校园将实行交通管制,请教职员工尽可能绿色出行,服从指挥,有序停车。

希望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准备,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圆满完成今年的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丽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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