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3.15品质消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创建部门:保卫处发布时间:2018-03-12浏览次数:2172

 各二级学院: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是今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年主题。消费是对消费质量、安全、绿色、共享、公平、文明、理性的新追求,与“五大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值315日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学校联合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莲都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开展“3.15品质消费宣传系列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此次活动旨在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推动完善“品质消费”标准,共同营造“品质消费”环境,增强自我预防和保护能力以及对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增强同学们对生活中各种消费问题的重视意识,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校学生关注消费维权工作。

 二、组织单位

 保卫处、医学与健康学院

 三、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 健康丽水 美好生活

    四、活动时间

 2018315 14:00-15:30

    五、活动地点

    学术报告厅

 六、活动内容

 1.品质消费知识专题讲座

 2.现场消保知识普及宣传

 3.横幅签字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参加学生数如下:医学与健康学院:100人、工学院:70人、教师教育学院70人、商学院60人、职业技术学院50人、民族学院40人、生态学院40人、中国青瓷学院40人,请将带队辅导员名单报医学与健康学院学生科王久鹏老师。

    2、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品质消费意识。


保卫处、医学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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