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是记录生活点滴、表现思想、传达情感的图像语言。随着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摄影越来越成为一种广受大众喜爱的艺术形式。为了鼓励校园原创摄影,激发学生对摄影创作的兴趣,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特举办第三届“记者杯”丽院印象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学生通讯社
三、参赛对象:全体在校生
四、征稿要求:
1. 大赛主题:新
新,可以是新事物。也许,你刚进大学,对身边的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新的环境,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生活……新,也可以是创新,和以往不一样,激发自己的灵感,发挥天马行空的想象。
每个人对新的理解都不一样,本次摄影大赛以“新”为主题,期待学生用自己清澈的眼睛、透彻的镜头、睿智的头脑、活跃的思想、充沛的情怀,挖掘校园生活与文化,表现校园的新景、新情、新人和新事,表达大学生自己的真切生活感受与真实境遇,捕捉生活中令人心动的影像,创作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的摄影作品,从而定格下美丽瞬间。
请以“新”为主题进行构思创作,作品名称自拟。
要求:所投稿件主要表现校园中的人、物、事,内容积极健康,风格独特,具有一定思想性、艺术性。
2.作品具体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围绕既定主题,内容真实,健康向上,角度新颖,构图精致,立意独特,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艺术性,作品名称自拟。
(2)本次比赛只收单照,不收组照。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所拍摄(只接受独立创作作品,谢绝合作署名),每位作者投稿参赛作品不超过5幅。反对剽窃、抄袭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可用相机或手机拍摄。
(4)参赛作品文件格式为JPG,文件不小于3MB,分辨率达到2560×1920以上。每份参赛作品请另附作品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含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学院、班级、联系方式及对照片所要表达的内容进行简要的文字说明(不超过200字;稿件信息不全的,没有填好联系方式的,按弃权处理。)
(5)参赛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裁剪外,不能对原始图像作其它方面的改动。请保留照片原始拍摄信息。
(6)参赛作品中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自负。
(7)参赛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备份。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
(8)本次比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9)稿件要求为电子稿,电子稿可分别发到邮箱:lsuxb@lsu.edu.cn , lsxyxts@163.com
(10)参赛作品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拍摄的照片都可参赛。
(11)联系人:
程艺:515896(18867836171)
吴银萍:612673(17858903660)
五、其他:
本次活动的优秀作品将不定期在丽水学院校网首页展示,在丽水学院报上刊登。
往届回顾:https://mp.weixin.qq.com/s/GJKv8GmRmj7AzFXU7CVISQ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3日